工厂倒闭时如何安排员工?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领取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合并破产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先行支付职工工资199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部分城市职工再就业的批复》和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批复》,按企业所在城市职工去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对暂时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支付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安置费,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不同地方可以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区分不同工作年限的破产企业职工。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行就业的,为职工,不再享受失业救济
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列支破产企业。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的,转让所得也应当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依次从处分非抵押物所得和抵押物所得中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仍不足以安置职工的,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1)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2)企业应当自行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他人代领,企业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三)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的金额、时间、领取人姓名和有关签收手续,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企业无论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实行工资制度的,企业应按月发放工资,也可按周、日、时发放工资。具体支付日期由企业和劳动者约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距节假日或休息日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在年薪制方面,企业应每月提前支付,年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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