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儿是父母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发生时,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父母的遗产女儿就有继承份额。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份额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伤害被继承人;
4、伪造遗嘱等严重情节;
5、通过欺诈和胁迫阻碍遗嘱的设立。
女儿的遗产公积金父母有份吗
女儿的遗产公积金父母有份。首先父母作为女儿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之一是有继承权的,其可以依法继承女儿的个人合法财产。
其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女儿遗产里有公积金的父母有继承权的,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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