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是否能买卖过户
小产权房不能买卖过户。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不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上市交易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小产权房屋合同的风险
小产权房屋合同有如下风险:
1.“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2.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3.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
三、小产权房合同受时效限制吗
因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时,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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