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
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
一、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二者有何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有什么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
综观各国继承立法,对被代位人范围的规定一般有四种:
1、被代位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2、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均可作为被代位人;
3、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卑亲属、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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