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保险公司以任一理由否决理赔申请,身为被保险人能采用的常见处理措施包括:
1.与保险公司展开协商:
首先,被保险人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争议事项相对较小,双方或许能够在部分条款或具体细节上进行调整或商议。
然而,若被保险人坚信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存在明显错误或不合理性,则可考虑选用其他解决途径。
2.申请仲裁:被保险人有权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
3.提起诉讼: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且冤屈颇深,便可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被保险人可向相关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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