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符合法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一、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首先,控股股东的定义: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其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再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后,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怎样处理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公司解散:
1、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法人分别指谁
1、控股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2、法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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