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单位新增参保职工申报手续为:
办理凭证:《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
根据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杭州市区户籍全日制应届生: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毕业分配报到证;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杭州市区户籍转业、复退军人:转业、复退相关材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杭州市区户籍六级以上残疾军人、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人员: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农民工医保的人员:《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农民工医保参保申请表》农民工参保变更为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农民工参保缴费办法变更表》;
受理部门: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结果
: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经办人员盖章后返还企业保存;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审核,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如有疑问,您也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12333转1-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除外)进行咨询。
一、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怎样计算?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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