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取消劳动合同
时间:2023-07-06 14:14:04 3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合同在签署时都会约定一定的期限,若是在合同有发效力的期限范围内,护士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书写解除护士劳动合同申请书,在该申请书内必须要说明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但是此时一般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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