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对所销赃物品是否属于犯罪所得或其收益并不知情,通常情况下不会因此构成犯罪。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为人在多次进行销赃活动期间,本应该认识到自己所售货物可能为赃物,或者有充足证据与线索表明其应有所知晓,则此类行为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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