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对外也以夫妻名义相称,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一、重婚的表现行为都有哪些
重婚的表现行为有: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有: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二、哪些情况下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配偶与他人结婚的;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婚礼,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承认日常生活中的名称外,当事人同居。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护,女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也可作为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为了证明周围的人认为当事人是夫妻,通常需要获得周围人、亲友的证言。
三、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呢?
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明知'是构成此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是蒙受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此罪。2、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双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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