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能否作废?
否,否则将构成违约。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约。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的。
2。因买受人原因造成买受人逾期付款,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3。买方或卖方单方面违约终止合同。
4。房屋质量问题违约;
5。业主交付房屋时转让、更换房屋附属设施、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可能发生的其他违约;
上述1、2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3项属于不履行义务的根本违约,第四条和第五条属于不正当履行义务或者不遵守约定的违约行为。买卖双方之间有一份销售合同。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通过买卖合同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买受人胜诉并获得法院判决后,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出具公函,请求房管部门协助执行,然后到房管部门另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都很清楚,已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不能作废的,可能会涉及违约,所以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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