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被兼并之前,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一般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外,如果企业被兼并后情势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补偿金。
在企业被兼并之前,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一般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外,如果企业被兼并后情势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补偿金。
企 业 合 并 或 分 立 后 劳 动 合 同 的 有 效 性
在企业分立合并后,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企业合并分立后,原则上由兼并方企业接收,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考虑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原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国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实施,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保证员工利益不受侵犯。
在重新签合同时,将原合同转为新合同,基本上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除严重违纪之外,则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在企业合并分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同时,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在重新签合同时,原则上由兼并方企业接收,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考虑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原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国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实施,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保证员工利益不受侵犯。在重新签合同时,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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