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拟拆迁和实际拆迁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在实践中,模拟拆迁主要是在确定拆迁区域之前,对居民的拆迁意愿情况做一个了解,如果绝大多数居民主动要求拆迁,那么有关部门就会结合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布模拟拆迁公告,收集意愿书,并展开评估程序,报于区县级政府批准。这一情况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棚户区进行的,而模拟拆迁最早是在浙江省的浦江县被采用的,随后被广泛应用,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做出模拟拆迁公告;
2.调查被拆迁人意愿比例,没有达到比例的模拟拆迁停止;
3.模拟拆迁红线范围之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并且进行确认公布等程序;
4.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5.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确定房屋补偿方案;
6.签订模拟拆迁协议;
7.根据模拟拆迁协议签订的比例确定是否生效;
8.征收主管部门公布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比例,达到标准的生效;
9.房屋主管部门报于征收部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内载明补偿方案及被拆迁人权利及义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利);
10.依据征收决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房屋价值评估;
11.签订补偿协议。
通过程序我们可以看出,模拟拆迁其实增强了被拆迁人的主动性,在用比例判断生效与否的同时可以有效减少拆迁的纠纷。目前,我国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北京、上海都开展了模拟拆迁政策,但实际的情况里模拟拆迁的优势并没有想象中发挥那么大的作用,反而暴露出了很多弊端,有很多被拆迁人被模拟拆迁坑骗。
最常见的情况是一些地区的工作人员或者村委主任、村书记模拟拆迁等同于拆迁,抓住村民不了解不懂的弱点不告诉他们自己有不同意模拟拆迁的权利。
而且模拟协议签订往往会和正式的征地拆迁决定间隔很久,这样征收评估结果与初次评估结果就会有很大的差异,因为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实利益所以较容易出现纠纷。
除此之外,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也会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拆迁方并不重新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而是拿签过字的模拟协议进行补偿,这时模拟就变成了幌子,模拟就是实际,有的拆迁方甚至会以此为依据进行强制拆除。
虽然每个地方的赔偿金额都是不一样的,但是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并不是说国家进行征收土地,公民就需要配合的,当然了自己也是可以不配合的。国家也是没有权力强行进行征收的。如果当地官员进行少发放补偿金,是坐牢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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