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申请情况调查;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经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记事项,记入登记簿;申请人领取不动产证书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的事项记入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
1.证件名称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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