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若是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婚姻中的过错该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过错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
5、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刑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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