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往年已领取过资格证书的清远考区考生
办理材料:
1.近期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原资格证书,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发证时间及证书编号。提交完整的报纸原件一份。
补办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无需登报。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主管单位须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存入个人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主管单位验证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四张。
办理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63-3366674。
办理流程:
1.考生提交补办证申请资料→2.清远市考试办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省考试局→3.省考试局汇总核实补办证考生资料→4.省考试局制作证书或成绩证明寄往清远市考试办→5.清远市考试办通知考生前来领取
全文4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