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归谁所有要区分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
2、如有抵押贷款,婚后收入清偿的,视为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一方应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偿债务为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以一方名义登记。该房屋由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转为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和抵押贷款未明确表示属于共同所有,则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以房屋价值补偿还款,再分配房屋。
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如下:
1、夫妻间,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这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且登记购买人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这是婚前购买且有贷款,登记在购买人的名下,则在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
3、如果这是婚后收入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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