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注销虚假户口有处罚。我国实行单一户口制,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不能同时拥有多个户口,所以有两个户口的,必须注销一个。违法必纠,所以如果有一个户口是违法取得的,就必须注销该违法取得的户口。如果两个户口的取得都不违法,那么当事人有选择权。所以如果是一个虚假户口,就算主动注销,也会有相应的处罚。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注销虚假户口重新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程序
由申请者本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政策且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方可拿到户口簿。
二、相关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2、原始的《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3、户口被注销的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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