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都是继受取得。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发生。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原始取得”的对称,是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
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孳息等即属于原始取得方式。其法律效力是,原始取得所有权时,标的物上原有的负担消灭。
物权原始取得继承也是吗
物权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物权
(1)劳动生产、孳息
(2)公法方式: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
(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
2.继受取得: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物权
(1)基于合同(买卖、互易、赠与):
(2)基于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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