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数量对清算的影响
时间:2023-09-01 16:40:14 1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公司解散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所有者可以决定解散并清算公司。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所有者可以决定解散并清算公司。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公 司 解 散 】 法 定 情 形 下 , 多 少 股 东 可 以 请 求 解 散 公 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全体代表的十分之一以上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主要债务达到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无法通过公司法规定的其他途径解散。

因此,按法定情形下,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解散公司会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员工产生影响,因此在解散公司前,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清算方案,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散公司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种常见方式,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四种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全体代表的十分之一以上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主要债务达到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因此,在解散公司前,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清算方案,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决议
    公司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法律规定作出决议的股东会在作出决议时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更新时间:2024-01-20 15:30:10
查看公司决议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决议 最新知识
针对 股权数量对清算的影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股权数量对清算的影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