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定情形包括无法按照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量、股东在表决时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无法按照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2.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量;
3.股东在表决时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4.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 东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无 法 按 照 规 定 召 开 的 公 司 决 议 不 成 立 情 形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的公司决议不成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决议是否有效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的情形包括: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出席、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提案和表决结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但符合上述规定,那么该决议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该决议就是无效的。
总之,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的情况下,公司决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法定情形包括无法按照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量、股东在表决时未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的公司决议不成立。但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但符合上述规定,那么该决议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该决议就是无效的。因此,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按照规定召开的情况下,公司决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