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时间:2023-05-02 18:23:33 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民用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农业企业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1。土地使用税是指个人和企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需要按照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税款。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市、县、镇和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征税。个税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乡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在上述市、县、镇、工矿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业企业均为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4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各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养殖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和生活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见,畜牧业可以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但集体土地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修建窑炉、房屋、坟墓、挖沙、采石场、矿山、取土、堆放固体废物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菜生产,不能用于养殖。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包括转让、租赁和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单独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出售、交换和赠与。出售是指出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赠与是指出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他人,由他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称为出租人,土地使用权的承担人称为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被抵押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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