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年带薪休假有几天
过年带薪休假有三天,分别是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初
一、初
二、初三)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带薪休假的规定
带薪休假的规定主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部分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只要员工已满足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条件,在新公司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但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带薪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带薪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与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工资是一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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