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价,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售可适当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开发商的恶意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可能会支付购房款两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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