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增设电梯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既有住宅的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②业主人数(面积)的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③职能部门的规定。符合规划、建设、质监、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一、加装电梯应该由谁来申请?
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
业主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提出申请。
增设电梯的住宅属于房改房的,业主可以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提出申请;原房改售房单位已经关闭、破产、撤销,其住房维修基金已转归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也可以委托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加装电梯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走哪些流程?
办理手续主要是要上报住建局和规划局,住建局主要是业主相关材料的收集上交,另需业主带原证件配合到住建局窗口进行证件核对;规划局报批主要是针对施工图的审核,规划局通过后,需将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在小区公示。
三、安装电梯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
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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