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教育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学生实际居住地。学校根据上述“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区市县教育局统一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入学就读。
入学流程
小学要做好对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的摸底调查,每年4月份,学校要在区市县教育局统一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发布招生公告、通知。对本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学校办理适龄儿童登记手续并让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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