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且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有哪些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有: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发放失业补贴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人员再就业并参保的,累计缴费时间。领取失业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养老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二、失业金一年能领几个月
失业金的领取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 非个人意愿离职的;
3、 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个人有求职意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证明如下: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综上所述,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通常需要在7日内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就业局会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会签发失业保险核发通知书,然后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照片等到就业培训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办完后即可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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