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主动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
1、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一、员工辞职的规定如下: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员工在试用期的可以随时辞职;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对于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法律没有规定赔偿。因为员工主动辞职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除非单位存在过错,如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权,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赔偿。而可以进行赔偿的法定情形还包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法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若存在《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辞职后可以要求赔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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