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医保局综合窗口
二、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受理条件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三、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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