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多年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工作多年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话,那么需要根据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
2、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3、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5、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没签劳动合同只签了补充协议合法吗
不合法。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充其量只能作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当事人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当事人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工作多年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话,首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没有帮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话,那么就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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