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时间:2023-06-07 14:54:12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自主创新,要求企业必须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研发水平,促进成果转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国家允许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主要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比如说,某公司2008年度开展了国家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发生新产品设计费20万元,研发人员工资15万元,研发设备租赁费8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当年实现利润50万元,假如没有纳税调整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在没有加计扣除时,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通过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1.5万元,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375万元。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新时间:2024-01-22 16:30:07
查看企业所得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企业所得税 最新知识
针对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