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合同成立后,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但是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保险合同应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履行原则是:1、全面履行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2、诚信原则,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3、情势变更原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什么情况能申请退房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申请退房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协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第三方在查明事实、区分是非的基础上,自愿说服纠纷双方,鼓励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合同仲裁是第三方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对合同纠纷进行中等裁决,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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