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员工明知公司从事诈骗行为,而参与诈骗行为的,应当根据参与的诈骗数额进行处罚。同时,还要依据员工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而确定,如果是主犯的,承担刑事犯罪活动的所有责任。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参与诈骗则不会被判刑。凡是参与诈骗的成员,都会受到牵连。其中,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罚。
帮信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二者侵犯的法益明显不同
诈骗是侵财类犯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帮信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
当提供“两卡”的行为造成了具体法益的侵害时,可能同时构成两罪;而造成的法益侵害具有抽象性、概括性时,则不适合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二)客观方面有所区别
对于一般性帮助行为,如提供场所、资金支持的行为,一般认定为诈骗犯罪。帮信罪的帮助行为,限定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方面。在这一范围,存在两罪的竞合关系。
(三)主观故意的一致性判断
1.帮助行为人与诈骗行为人不存在主观通谋时,可构成帮信罪。
2.犯意联络无法查清或者行为人仅具有间接的故意时,可构成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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