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同时,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因此,租赁合同备案后,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申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备案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备案证明文件等,具体以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仓库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仓库租赁合同的备案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经营用房。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为宜。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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