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政策在今年发布了补充通知,在这份补充通知中政府明确限制了居民能够购买楼房的件数,是深圳本地居民的并且一个家庭都是深圳本地居民的这类人可以购买两套楼房,非深圳本地居民能够证明在深圳市缴纳一年以上的税或证明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保只能在此地购买一套楼房,这份补充通知将公民能够购买楼房的件数直接限制了。
广州南沙购房政策
广州南沙购房政策有以下几点:
1、在南沙贷款买房,省内外地户口已不需要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其他要求基本无差别,只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细微区别。
2、南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先省内后省外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原则,已经与省内县市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3、还有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4、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独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等等。
深圳新发布的《补充通知》中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特别发出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一套住房。《补充通知》强调,暂停在深圳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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