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离岗职工的经济补偿,按职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给职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在依法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我们可以裁员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当于全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裁减职工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提出裁减方案:(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裁员补偿。
公司的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要求给予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中央和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在依法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我们可以裁员。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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