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的监护人是谁
学生的监护人主要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险是什么
监护责任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者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应该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监护人责任险除了通常的责任免除事项外,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这些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时不负责赔偿的。
三、入学填写第二监护人怎么填
法律上并没有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的说法,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一定要确认好这张草表的所有信息!草表上的信息可能和实际信息有出入,核对后如果有错误的部分需要圈出并更正。表内的白色底色部分,基本上都可以直接在幼儿园登记点修改,表内的灰色部分一般是幼儿园无法修改的,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去区级指定信息登记点完成修改。据以往家长反馈,有些孩子名字是错的,有些身份信息搞错了,有些名字拼音出错,有些地址信息不对等。所以在此提醒大家认真核对每一个细节信息,以防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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