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是只有27平方公里、人口45万的城市,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劳资关系条例》,于1989年公布,目前正在修改。澳门没有社会保障法律,主要是政府承担的[象征式供款]社会保险制度,另亦长期设的社会救助。作为葡萄牙的前殖民地,澳门法律也秉承了欧洲大陆法系传统。
澳门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博彩业、旅游业和服务业。一般来说,当地劳工很少到工厂打工,大部分都转到了博彩业和旅游服务业就业,建筑行业、制造业等所需用工主要由来自大陆的劳工承担。通过劳务输出在澳门从事劳务的大概在2万人左右,当然亦不排除有[黑工]的存在,这样也就出现了本地劳工排斥外地劳工,尤其是非法打黑工者的现象。
澳门的社会保障基金近年入不敷出。一方面是人口老龄化渐严重,另一方面是1998年至2002年间澳门整体经济环境转坏(高失业、公司关闭等)所致。从表面上看,最近三数年澳门的GDP上升很快,但财富大都仍集中在少数人身上。
澳门的再就业问题比较严重,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年龄过大(实际也只不过40多岁)而失业。于2000年,失业人员曾旱有地通过示威游行给政府施加压和,希望政府帮助他们再就业。政府在这种压力下通过了一些补贴方案,拨款让失业人群接受文化或技能培训。
至最近两、三年,澳门旅游业发展很快,也吸引了一些香港建筑工人非法进入澳门[黑工],当然有更大批来自其它地方的[黑工]。所以,澳门政府制于2004年定了相应法律来禁止这种现象,雇佣非法劳工的老板将受到高罚金以致监禁的处罚。所以,如何使得法律更加有效保护劳工利益,还有待澳门政府和各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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