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房屋产权集体房屋产权不属于私产也不能上市交易,它就是指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这类房屋的修建不用到房管局登记,由区政府直接审批的。居住者对房屋并没有的完全独立产权,仅有农村集体房产权,也被业内称为“乡产权”。在某些乡村里,村里的土地未经国家许可,就被当地政府交给开发商,商品房就是被开发商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并不是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集体房屋产权与其他产权有什么不同?1.产权产生的基础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开发房地产均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则是集体土地所有与使用一体。农民申请修房均是在其范围内审批的宅基地上修建,这种房屋是不纳入城镇房屋交易的范围,其交易行为和结果不受保护!2.是否有产权证:消费者若是买了集体产权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独立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3.所享受的一系列权利不同:集体产权房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无法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并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而且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集体房租产权的弊端具有集体房屋产权的房子不仅和其他产权有差异,而且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以下就是集体房租产权的弊端。1.没有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说集体房屋产权只是个临时证明,缺乏法律依据。2.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少有凭证就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3.房屋没有保证且容易产生纠纷:集体房屋产权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出售乡产权的住宅,并不具备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只是签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质也与实际有很大不同。出卖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处于被动无助的尴尬境地。4.房屋质量得不到保证:集体产权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开发的,根本没有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都没有保障。集体产权的房子相对商品房来说房子质量检测程序相对缺乏,购买房子后所持有仅为一纸与当地乡政府签发的合同,在质量上的隐患相对一般商品房来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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