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保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诊时的诊断证明、病历手册、影像报告、住院病历和出院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受伤害经过员工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社保登记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就诊时的诊断证明、病历手册、影像报告、住院病历和出院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受伤害经过员工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社 保 登 记 需 要 哪 些 手 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1.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自愿登记的原则。
2.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 社会保险登记不得拒绝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5. 社会保险登记采取书面形式办理。
6. 社会保险登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职工或者雇工的基本信息;
(三)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或者雇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
(四)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雇工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社会保险登记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上是关于工伤社保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社保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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