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遗失后果很严重吗
发票遗失的后果确实相当严重,对于失票人而言,这意味着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凭证。
1.虽然失票人可能无法直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但票据法为了保障票据的安全性,维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特别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救济制度。
2.这一制度旨在解决票据丧失所带来的权利义务问题,为失票人提供最后的但十分可靠的法律保护。
二、采取法定救济方法
为了防止损失,失票人应当采取法定救济方法。
1.根据法律规定,失票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2.公示催告是一种特殊的程序,通过法院的公告来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若无人申报,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失票人恢复票据权利。
3.提起诉讼则是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失票人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冒领者退款或要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
这些法定救济方法可以有效保护失票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发票遗失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不及时救济的后果
如果失票人未及时采取法定救济方法,可能会面临以下不利后果:
1.票据款项可能被他人冒领而无法查明。在这种情况下,失票人将无法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救济途径来追回款项,只能依据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法规定要求冒领者退款。
2.善意第三人可能取得票据并享有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善意取得人受票据法上“善意取得制度”之保护,其已成为票据权利人。
综上所述,发票遗失后果严重,失票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定救济方法来防止损失。如果未及时救济,可能面临票据款项被冒领或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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