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员工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员工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公司由于亏损而解散时,需要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将支付一个月工资。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员工,将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而对于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将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工 作 年 限 不 同 , 经 济 补 偿 金 标 准 不 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有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满1年,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连续2次的,向劳动者按其月工资收入的8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满1年,月工资收入在12个月以上但不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4个月连续2次的,向劳动者按其月工资收入的6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满1年,月工资收入在12个月以上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连续2次的,向劳动者按其月工资收入的40%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经济补偿金标准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月工资收入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有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标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金标准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月工资收入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有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标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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