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机关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一、请问行政处罚可以撤销吗?
行政处罚可以撤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二、行政处罚可以撤销吗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1、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不包括规范性文件;2、违反法定程序的,违反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3、超越职权的;4、滥用职权的;5、明显不当的,撤销的主体为被越权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法院以及做出行政处罚的上级机关。
三、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就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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