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二十四条:竞买人在参加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前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凭有效身份证明填写并签署登记表,交纳保证金,领取竞投号牌,以取得竞买权。
第二十五条:竞买人可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如委托他人代理,竞买代理人应在拍卖前向本公司出示书面委托书等相关证明,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得到本公司的认可方可参加拍卖。
第二十六条: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瑕疵,并可有偿索取拍卖标的的介绍资料,有权于拍卖展示期间查看拍卖标的。
第二十七条: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第二十八条:拍卖标的一经拍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成为买受人,并在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全部价款;逾期即视为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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