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和共有人区别:买受人是相对于出卖人而言,共有人是相对于买受人自身而言,比如买受人的配偶和子女基于与买受人的特殊关系可以成为共有人。产权人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应该说产权人享有的是权利最完全的形式,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权能,而共有人享有的就不是四项权能都有的。
买受人有哪些义务
1、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
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买受人的另一项义务是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应及时受领。
3、买受人还负有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
4、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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