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原件丢失补办有用。补办一般分为2种情况,第一种,在商品房预售前丢失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原合同作废,签订新的购房合同。第二,如果购房合同是在预售后丢失,购房者需要刊登上报,合同丢失额的事实。在3个无异议后,原合同作废。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拟定新的合同协议。
购房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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