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解散的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一、解散公司有什么条件
1、在公司设立时,在公司章程里面当事由出现时,公司解散;2、公司章程营业期限届满;3、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时解散;5、依法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解散等。
二、公司法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事由:(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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