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撤销或宣布无效的后果是:
1、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方式: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非法同居财产共有分割应当按照什么处理?
非法同居的财产共有处理规定有: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婚姻无效的孩子怎么办?
婚姻无效,孩子可以按以下情形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由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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