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二是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三是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回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指的是职工在工作中非主观故意行为导致发生的人身伤亡情况,应当依法享受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由保险进行赔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负责赔付,赔偿多少通常在工伤发生之后,责任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照最新的工伤赔偿计算表以及伤残等级程度确定。通常随着工伤等级和伤残等级来确定工伤赔偿金额,等级越高相应的赔偿标准就越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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