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凌晨5时,天津公安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接到一起110警情,称在界内卫津路一高层顶楼露台有一20多岁女子欲跳楼轻生。
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该女子欲威胁男友前来向其下跪道歉,否则便跳楼。民警与消防队员一同劝说了一个多小时,女子始终站在天台上不肯放弃,且不让民警及消防队员靠近,情况十分危险。民警展开工作,耐心开导,并联系其男友赶到现场,但多方劝解无果。在此过程中,由于该女子在天台站立3个多小时,体力已经渐渐不支,一时走神脚下一滑,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直处于备战状态的民警及消防队员,一拥而上将女子拉住,成功解救。
案例分析:
男女朋友之间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吗?刑法不保护同居关系、恋爱关系。此案的女友如果真的跳楼死亡,男友没有过错、唆使等行为,是不会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因为男友没有救助女友的义务。那么,如果女友死了,男友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男友也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民法也不保护恋爱关系。道德保护的,法律不一定要保护。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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